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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12号令法规动态发布
△最前沿供应链影响案例分享
主讲人:
黄伟 以勒标准新化学物质事业部经理
拥有8年的行业从业经验,熟练掌握国外化学品监管法规、中国新物质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条例、危险化学品、全球GHS法规等法规内容。参与过数十例国外reach和中国新物质登记项目,为数以百计的国内化工企业提供过专业的咨询方案并助其解决实际合规问题。在数据缺口分析、制订登记策略、方案制作、试验监理、法规应对等具有丰富的经验。曾经服务过包括中化集团、中国铝业、深圳新宙邦、海科集团、皇马科技、河北诚信、东岳化工等一大批国内知名化工企业,总服务金额高达数千万。

※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法规背景
我国生态环境部颁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登记管理办法》(12 号令)已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生态环境部于2022 年 5 月 24 日发布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国家和地方的联动监督执法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
※如何衡量是否为新化学物质
新化学物质是指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名录》中规定实施新用途管理环境的化学物质,用于允许用途以外的其他工业用途的,也按照新化学物质进行环境管理。
新化学物质生产或进口前应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来办理新化学物质的管理登记,且新化学物质无论是以纯物质还是混合物的成分形式存在,均属于登记的范围,可变组分的物质、复杂反应产物等无唯一、不能确定分子结构的化学物质以及聚合物,属于新化学物质的,也属于登记物质范围。
监管力度加强,急需迅速应对
近期,多地海关已开始加强新化学物质监管,各省环保部门也开始就新化学物质“该报未报”等违法情况进行核查,未按规定开展新化学物质登记的企业在环境执法中将被处罚并责令限期登记整改,甚至退出供应链,此类企业将面对较大挑战。
我国目前涉及生产或进口新化学物质,需要关注新化学物质登记的企业包括:部分含有色金属的精细化工及中间体企业、农药原料中间体企业、医药化工及新材料生产企业等等。
此次培训将助力企业做好合规可持续发展,落实化学品风险管控的主体责任,以确保生产的合规性及贸易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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